集合信托贷款(集合信托200人限制)
6月28日,记者注意到,中国银保监会发布的河北银监局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显示,由于贷款分类不准确、委托第三方非金融机构推介信托产品,渤海国际信托股份有限公司收到了罚款人民币40万元的行政处罚。
相关信息显示,作出相关行政处罚的依据为《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四十六条、《信托公司集合资金信托计划管理办法》第四十八条。
根据相关公告发布时间,记者注意到,同样在6月,北京信托因固有贷款管理严重违反审慎经营规则,北京银保监局对其作出150万元罚款的行政处罚,并对相关个人给予警告。
此外,外贸信托因“提供个人不良信息,未事先告知信息主体本人;异议处理超期;未将核查和处理结果书面答复异议申请人”等三项违法行为,被央行营管部罚款407.1万元,相关责任人被罚款5.5万元。
据不完全统计,截至6月28日,今年以来已有13家信托公司受到监管处罚,合计被罚1337万元,若加上相关责任人的罚金,总计被罚金额超2000万元。
具体来看,违法违规事实包括:未按照相关监管规定真实反映固有资产质量、违规接受保险资金投资单一信托计划和应收账款真实性审查严重失职等方面。
今年5月,中国银保监会信托部主任赖秀福在2022年中国信托业年会上表示,今年信托监管工作总的基调是坚持稳字当头,稳妥防范化解处置风险,守住不发生系统性风险的底线。同时,也要进一步加强风险监测预警,提高风险早发现、早干预、早处置的能力。
此外,要提升风险处置工作的质效,特别是注意压实各方面的风险处置责任,协调调动各方面资源,避免监管部门单打独斗。要精准拆弹,处置高风险信托机构的风险,避免风险传染与蔓延,防止处置风险的风险。要防控好地方政府隐性债务、企业集团等重点领域的风险。
本文源自国际金融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