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太坊的虚拟货币区别
1、概念和理解
中国人民银行数字货币研究所所长姚前在国际电联第一次法定数字货币焦点组工作会议上表示,法定数字货币本质上它仍是中央银行对公众发行的债务,以国家信用为价值支撑。姚前从四个维度对法定数字货币的本质内涵进行了界定和剖析:首先,法定数字货币在价值上是信用货币;其次,技术上看是加密货币;再次,实现上是算法货币;最后,应用场景上则是智能货币。
中国互联网金融协会区块链工作组组长李礼辉曾在某次会议上谈到对法定数字货币和虚拟货币的理解时认为,法定数字货币应该是采用数字化货币形式、具有法定地位、国家主权背书和发行责任主体的数字化货币。
在谈到虚拟货币时,李礼辉则认为,市场上所说虚拟货币以比特币、以太坊为代表,特点是无国别、无主权背书,无合格的发行责任主体,没有国家的信用支撑,因而并非法定数字货币,同时,虚拟货币具有匿名性等特性,容易成为资金违法流动的工具,有一定风险。
2、优劣势分析
李礼辉认为法定数字货币相较于传统货币有三大优势:第一,法定数字货币因为是电子渠道发行和流通,可以减少传统货币的交易及流通成本,同时提升周转速度和效率;再者,因为是法定数字货币,所以监管机构(央行)会拥有较为权威以及完整的数字货币的相关数据、包括货币的的供应量等,有利于监管部门及时做出经济决策,完成宏观调控的职能;最后,还可以依靠区块链等技术实现资金流向的追踪,提升反洗钱、反腐败及反逃税的功能和效率。
此外,姚前也谈到,法定数字货币因为是以国家信用为支撑,所以拥有价值锚定的功能,使得货币价值能够保持很高的稳定性。反观虚拟货币,价值波动较大,不利于各国金融的稳定。同时,法定数字货币还拥有信用创造功能,从而对经济有实质作用。货币的信用创造功能,对于现代经济至关重要,尤其是金融危机时刻的流动性救助,对于防止危机传染,助推经济快速复苏有着重要的意义。虚拟货币的价值则来源目前来看是投机因素居多,比特币的无价值锚定必然决定其难以成为真正的货币。
3、法定数字货币发展现状
法定数字货币拥有降低货币发行成本、提升货币周转效率、从而有助于解决现行模式下的金融行业"痛点",优化金融基础设施,提高金融运行效率和安全保护,从而增强金融服务数字经济发展的能力。另外,法定数字货币还能有效地支持数字经济反洗钱、反恐怖融资、反逃税漏税工作的开展。
基于上述优势,法定数字货币的发行和落地,被全球多个国家和机构认为是大势所趋。数字货币交易所Bitt创始人Gabriel Abed在出席加勒比地区数字货币和区块链专题讨论会上,对外表示,"未来所有国家的货币都会数字化,现金已经过时了。"
在政府层面,2017年四季度,多个国家的法定数字货币相关动作更是频频出现。委内瑞拉总统马杜罗在12月3日对外宣布将建立新的法定加密数字货币体系"Petro",马杜罗表示,官方数字货币的设立目的是,推进货币主权、促进金融交易。同时他还声称"Petro"货币的发行将由委内瑞拉黄金、石油、天然气和钻石的富足储备来支撑。11月,乌拉圭中央银行(BCU)正式推出了其开创性的乌拉圭比索数字化。BCU银行负责人重点强调,数字化比索不是比特币之类的加密货币,而是由BCU发行的法定数字货币。10月,俄罗斯总统普京在一次金融监管闭门会议上宣布该国将发行其自有的数字货币CryptoRuble"加密卢布"; 同期,哈萨克斯坦政府支持的阿斯塔纳国际金融中心(AIFC)也宣称将研究推出国家加密货币。10月底,澳大利亚部分金融科技企业已经向澳储行(RBA)和财政部提交了关于创建一种法定数字货币的提议,澳大利亚法定数字货币也正式提上日程。9月,日本银行界将会联合日本金融监管机构共同推出数字化的官方货币J-Coin,预计将在2020年东京奥运会前后正式流通,新的J-Coin将以一比一的价格兑换成日元;2017年8月,爱沙尼亚宣布计划推出自己的政府支持的数字货币。
4、虚拟货币的发展现状
目前,比特币的价格已经突破1.9万美元大关,根据CoinMarketCap.com数据显示,比特币的市值已经突破1500亿美元,超过著名企业IBM和麦当劳的市值。同时,虚拟货币市值总和已经突破3000亿美元。此外,美国商品期货交易委员会(CFTC)于12月正式批准了芝加哥商业交易所集团(CME Group)、芝加哥期权交易所(CBOE)以及Cantor交易所的比特币期货上市请求,众多机构资金开始进场。
尽管以比特币为代表的虚拟货币备受投资者和部分金融机构的追捧。但是,与法定数字货币的一致态度不同,多个国家的监管人士对虚拟货币的法律地位和价值充满争议。法国央行行长Francois Villeroy de Galhau在12月对外公开表示,比特币这种"投机性"资产并不是一种货币,并且"甚至不是一种加密货币"。他认为,比特币的价值和极端的波动性没有经济基础,比特币本身也没有责任主体。无独有偶,印度财政部长阿伦·贾特里(ArunJaitley)也在同期表示,政府不会承认比特币是法定货币。美联储委员会副主席兰德尔·夸尔斯(Randal Quarles)也表示,如果私人去中心化货币(虚拟货币)成长得过大,它们可对更广泛的金融系统产生"溢出效应"。夸尔斯提到,加密货币的波动性,及其不由任何机构或有形资产所支持的事实,使得它们很难得到控制,这意味着目前我们并不清楚在紧急情况下会发生些什么。最后,乌克兰央行与该国最高金融监管机构联合发布了一份联合声明。这份声明表示现有法律概念不适用于加密货币。上述机构解释说,在乌克兰,加密货币并不处于现有立法之下,所以不能"被认可为钱"或"一种货币或外国法币,并且也没有货币价值"。
5、理解和解读
诚如前文姚前、李礼辉以及各个国家的权威机构代表所言,以比特币为代表的虚拟货币本身价格波动剧烈、没有价值锚定及经济基础、同时也没有责任主体,还存在洗钱等金融风险。所以无法代替成为法定数字货币。可以认为,虚拟货币的诞生是市场和科技发展到一定阶段的必然产物。通过虚拟货币,投资人可以拥有更多的投资机会,企业也拥有了更多投资渠道和投资产品。虚拟货币既是商品也是投资品。它在市场上有其存在的价值,法定数字货币也无法替代。
虚拟货币和法定数字货币两者应该是泾渭分明。两者关系既不是非此即彼,也不能够相互替代。虽然两者会在技术和功能上会有相互借鉴的可能性,例如法定数字货币的研发可以借鉴虚拟货币的相关底层技术,虚拟货币在所限制领域也发挥着货币的储藏和交换中介职能。但是市场还是需要明确两者的界定范围和区别,并且在两者自有的范围内发挥自身的功能和作用。法定数字货币在国家经济和金融领域发挥宏观调控,起到维护金融稳定的作用。虚拟货币在特定的条件或者环境下或成为商品,或成为交换中介,起到在不同环境下不同的价值和作用。
随着各国监管层面对虚拟货币认识的不断加深。多个国家针对虚拟货币的监管新规开始提速。日本在今年9月正式通过了11家虚拟货币交易所的牌照申请并下发牌照,开始通过牌照制来管控国内虚拟货币的发展。11月,新加坡金管局也正式发布《数字代币发行指引》(下文称"指引"),明确了虚拟货币及ICO的相关法律定义和监管要求。我们相信在2018年会有更多的监管要求陆续落地。虚拟货币也会在监管落地后回归正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