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域链与虚拟货币
“炒币”“区块链”“虚拟货币BNM、TVB”……这些普通群众听着很陌生的词汇,最近在一些微信群里频繁出现。有不法分子利用这些新概念,谎称认筹发售实际并不存在的“BNM”“TVB”等虚拟货币,在短短几个月时间里,连续实施诈骗,导致数十名投资者损失240多万元。
今年8月初,江苏省苏州市相城区人民检察院就张某某等十人诈骗案向法院提起公诉。目前,该案正在依法审理阶段。
骗子谎称发售并不存在的虚拟货币
引人上钩,受害者都是有投资经验的人
虚拟币是指互联网上面的一种虚拟出来的金钱,目前只能流通于网络世界。近几年,有人通过炒作虚拟币来获取利益,但对绝大多数人来说,它离我们的生活都太远了。
家住苏州相城的录先生平时接触过一些虚拟货币方面投资。去年8月,在一个陌生微信号的介绍下,录先生加了一位“好友”,就是所谓炒作虚拟货币的人物“陈勇”。陈勇说,自己正筹备发售一种叫“BNM”的虚拟币,这种币一旦发售就会暴涨,现在买入,将来要赚大钱。
苏州市相城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官汪海曼说,从案件办理的结果来看,这些都是谎言:主犯是兄弟两个人,一个说自己是投资的老师,另一个说是自己是虚拟币公司的一个高管。说自己有一种虚拟币现在在内部认筹阶段。先需要用一些以太坊或者人民币来买,等正式上市之后再把币打到账户里。
录先生上网搜索“BNM”币,但没有查到任何信息。但在陈勇的朋友圈里,他发现陈勇经常发的一些有关预测虚拟币涨跌的朋友圈,非常精准。投资总有风险,录先生觉得,高收益总是伴着高风险的,于是,他通过陈勇,以每个币2.3元人民币的价格,购买了13333个“BNM”币,加上优惠,录先生分3次向陈勇微信转账了2.6万元。
陈勇说,到2018年10月18号,“BNM”币发售后,每个币的价格能达到7块钱左右,到时候,录先生的账户里就会有体现的。但到了约定的时候,录先生的账户里啥也没有,他反而被陈勇拉黑了。两天后,录先生报警。去年11月,18名犯罪嫌疑人到案。承办这个案件的检察官汪海曼称,受害人有三四十个。
汪海曼介绍说,在办案过程中,他们发现,这种假借“区块链”“虚拟币”名义的诈骗类案件,与传统的诈骗案件相比,有一些很突出的特点。比如,目标人群小,但单个的受害人损失大:“被害人是有一定的投资经验的人,并且也有一定的经济实力,虽然被害人的数量比较少,但损失巨大。如果完全没有接触这行,肯定也不会被骗。第二个特点是越来越隐蔽。如果不是在后期发现被删除被拉黑之后,其实是发现不了的。”
汪海曼说,比如,他们会在朋友圈的发表日期上做一些手脚,让目标受害人觉得在预测虚拟币的涨跌上极其精准。他们还会在网络直播中做局,营造一种看起来很专业的氛围。直播的时候,骗子会首先说“我之前也是屡屡投资屡屡失败的,但是因为我碰到了一个高管跟我家是亲戚,就给我透露一些内幕信息”,然后在长期直播的过程中就慢慢的引入托儿,然后“高管”也去直播,说公司最近要推行币了,现在内部认筹。
检察官汪海曼说,在投资领域,不熟不碰,这是最起码的一条规则:投资一定要谨慎,有充分了解之后再投资,不要轻信网上信息和谣言。一定要选择正规的机构。
目前,办案机关追回了受害人的小部分损失。案件正在依法审理之中。
近年来“虚拟货币”、
“区块链”等诈骗频发
说到“虚拟货币”,相信不少人会联想到“区块链”“比特币”等概念。前几年曾风靡一时的“比特币”就是一种P2P形式的虚拟加密数字货币;而作为比特币的底层技术,“区块链”就像一个数据库账本,记载所有的交易记录。
随着“比特币”等区块链资产价格的大幅飙升,普通投资者对区块链以及数字货币投资的兴趣越来越大,而不法分子也瞄上了这一点,打着“区块链”和“虚拟货币”的旗号实施诈骗。
近来,此类诈骗案件频发,不法分子以“投资虚拟货币周期短、收益高、风险低”为借口,骗取用户信任并诱使其转账进行投资。同时,他们还隐藏网站域名和各种联系方式,使受骗者无法验证公司资质,因而轻信诈骗套路。而一旦受害人向“交易网站”充值,不法分子又会诱骗其“向私人账户充值”,甚至直接提供假充值链接,并趁机骗取受害人银行账号密码。
去年8月,银保监会、中央网信办、公安部等多部门就曾发布风险提示称,一些不法分子打着“金融创新”“区块链”的旗号,通过发行所谓“虚拟货币”“虚拟资产”“数字资产”等方式吸收资金,侵害公众合法权益。此类活动并非真正基于区块链技术,而是炒作区块链概念行非法集资、传销、诈骗之实,实质是“借新还旧”的庞氏骗局,资金运转难以长期维系。
风险提示称,这类行为具有一些共同的特点,如网络化、跨境化明显,欺骗性、诱惑性、隐蔽性较强,同时存在非法集资、传销、诈骗等多种违法风险。在此也提醒大家,要理性看待“区块链”“虚拟货币”等概念,不要盲目相信天花乱坠的承诺,树立正确的货币观念和投资理念,提高风险意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