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小型商业银行(中小型商业银行的现状)
作者|刘春红「中国银行研究院」
文章|《中国金融》2022年第12期
中国人民银行继2019年发布《金融科技(FinTech)发展规划(2019—2021年)》后,又于2021年末发布《金融科技发展规划(2022—2025年)》(以下简称“新规划”)。相应地,中国银保监会也于2022年1月出台《关于银行业保险业数字化转型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意见”),针对银行保险类金融机构的数字化转型作出更为具体的指导。“新规划”和“意见”的发布,既是对2019年规划推进成果的确认,也是更进一步织线成面的部署。当前,我国商业银行数字化转型呈现大行全面引领、中等银行奋力尾随、小型银行起步伊始的格局。数字化转型以金融科技为支撑,从经营客群、金融功能、资产负债三个方面对商业银行的经营形成有力推动,是构建多层次商业银行体系的重要机遇。
我国商业银行数字化转型的背景与目标
2021年是“十四五”开局之年,在2021年末发布涵盖未来四年的金融科技发展规划,其标志性意义和阶段性特征格外突出。显然,我们需要立足“十四五”时期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全局来看待金融科技问题。数字经济发展是“十四五”时期我国数字化建设的“牛鼻子”,是引导带动政府部门和社会力量加快数字化改造、适应数字化需要的关键所在。
一般认为,数字经济包括数字产业化和产业数字化两大组成部分。前者是指数字技术带来的全新产品和服务,后者则是指数字技术对传统产业改造后带来的产出增长和(港股00001)效率提升。金融体系作为以服务实体经济为天职的经济部门,自然必须更加彻底地融入数字经济发展的大潮当中,既要为传统产业的数字化提供助力,又要为数字技术深入发展所裂变出的新行业提供支持。商业银行在金融体系中有着重要的基石地位,是其他类型金融机构得以衍生的基础所在。商业银行开展的相关业务,也是金融体系向实体经济渗透最广泛、最深入的业务类型。但是,数字化转型并不意味着商业银行体系在服务实体经济时会删减相关步骤,实际上,在数字化过程中,服务流程等要素本身并不会有变化,发生变化的只是结构、方式和方法。面对国民经济各行业迈向数字时代的新热潮,商业银行必须逐步形成个性化、差异化、定制化的金融产品体系,以回应数字经济时代的市场需求,这也是当前商业银行数字化转型的目标所在。
我国商业银行数字化转型面临的短板
一是数据合规共享运用标准缺失,数据资源效用发挥不够。基于数据的客户画像是金融产品优化的基础。商业银行作为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广泛支持的金融机构,在客户数据积累方面达到了一定的深度和广度,基于数据分析的情感计算等部分技术也日趋成熟。目前商业银行金融产品同质化程度高,行业竞争激烈,在数据共享方面没有内在动力,积累在各家商业银行的海量数据成为“数据孤岛”,彼此难以融通并发挥更大效用。很多机构虽然已经意识到商业数据流通、跨区域数据互联的重要性,从要素市场配置的高度出台了相关方案,但在操作方面缺乏具体指引数据要素生产、流转、应用的规范和行业标准,以至于商业银行无法判断数据共享行为的合规边界。
二是中小银行亟待克服数字鸿沟,确保关键环节运营安全。当前,我国大型商业银行的信息化系统普遍采取整体自建模式,仅向金融科技公司采购个别业务模块,而中小银行由于体量小、业务量有限、数字化基础薄弱,对外包依赖度往往较大,存在一定的金融风险隐患。2021年12月底出台的《银行保险机构信息科技外包风险监管办法》,在整顿风控、声誉、资质较差的小型外包服务厂商的同时,势必影响对外包依赖度较高的中小银行,甚至有可能使部分中小金融机构的外包合作链条存在断裂风险。
三是产业金融服务能力参差不齐,对公业务数字化能力偏弱。商业银行的数字化转型始自零售端,截至目前,零售端的数字化程度普遍较高,但对公业务在数字技术储备、系统储备等方面普遍存在不足。不过,真正针对具体行业、特定区域、独特产业链的金融产品需要专门定制的业务平台系统加以支持。特别是对诸如文化产业等过去长期受到金融抑制的产业门类,数字化转型显然有助于商业银行金融服务对其的覆盖。然而,业务平台系统的开发、培训、数据接入前期消耗大且无产出,即使后期客群稳定,也容易因巨大的前期投入而将中小商业银行拦在门外。这都使得数字时代中小商业银行发挥地域优势、产业优势提供差异化服务面临“梗阻”。
四是商业银行传统业务格局庞杂,数字化转型的内部动力不足。倾向性的人力资源配置方案无疑有助于推动商业银行成功实现数字化转型。客观而言,数字化转型前,银行高管首先面临决断力和勇气的考验。鉴于数字化转型的投入产出核算直接与其职业生涯密切相关,对银行决策层而言,推动数字化转型属于典型的脱离“舒适区”的动作;数字化转型中,商业银行必须调整传统的资源配置方案,同时完善组织架构,这一过程将触动以中层管理人员为代表的核心骨干员工的利益,使数字化转型可能面临抵触;数字化转型后,由于人工智能的底层逻辑在于对人力的替代,转型带来的智能化、少人化与商业银行基层员工岗位消失构成最为直观的矛盾。一些转型成功的商业银行基于成本收益逻辑对基层员工“一裁了之”的做法,既为全行业基层员工带来对数字化时代自身工作处境的忧虑,又浪费多年来在基层员工培育方面所投入的资源。
我国商业银行数字化转型的可行路径
第一,加紧出台数据共享使用规范和行业标准,促进商业银行数据融合应用。在完善公共数据开放共享机制基础上,建立健全数据流通交易规则,切实促进金融领域的商业数据流通、跨区域数据互联、政企数据融合应用。在技术、管理等方面探索建立跨主体数据安全共享隐私计算平台,明确数据的权属关系、使用条件、共享范围等要件。
第二,支持中小商业银行创新外包合作模式,尽快跨越数字鸿沟。可考虑采取“自建+采购”相结合的方式,严守风控等核心业务的自主可控底线,同时推动产品化模块、工具与符合资质的金融科技公司合作,通过采购后的本地化适配改造,实现数字化体系与自身现有资源禀赋的契合。同时,应着力防范外部云服务缺陷引发的风险向实际业务领域传导,注意划定商业银行与数字渠道合作方间的安全基线和责任边界,对金融科技创新实施穿透式监管,防范以“科技创新”之名模糊业务边界、层层包装产品等行为。
第三,提升商业银行产业金融的数字化支持能力,促进金融、科技、产业协同模式下沉。引导打造数字化的产业金融服务平台,围绕重大项目、重点企业、重要产业链加强场景聚合、生态对接,推进企业客户业务线上化。推动商业银行面向产业客群建立开放平台,利用科技手段推动金融和产业数字化转型深度融合,实现以金融业的数字产业化服务实体经济的产业数字化。特别是依托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技术优势,通过数据融合、共享,捕捉小微企业深层次融资需求,提供与企业生产经营场景相适应的精细化、定制化数字信贷产品。扩大大数据资源对客户群体、风险表现的覆盖范围,在标准化金融产品外增加定制化金融产品供给。
第四,立足全行业数字化转型的终极目标,合理疏导利用传统商业银行人力资本。银行业是人力资本高度密集的行业,商业银行终身学习制推广早、成效好,锻造了一支业务水平总体较高、合规守矩意识相对较强的专业队伍。如果将数字化转型与传统业务人员生存对立起来,不仅会严重阻碍数字化转型本身的进度,也会使多年来的培训投入平白流失。因此,金融监管机构和银行业协会应当从推动全行业数字化的高度出发,统筹商业银行体系人力资源配置。通过引导数字化经验丰富银行的从业人员向全行业扩散,助推数字化转型理念的普及,促进中小银行在数字化业务方面的能力提升。
本文源自中国金融杂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