虚拟货币对应的法币人民币
四年一届的卡塔尔世界杯将于12月21日举行,世界杯竞猜玩法已成互联网业务圈内的热门模块。然而据公安部统计,早在南非世界杯期间,全国公安机关便打掉网络赌球团伙600余个,刑拘810余人,查扣、冻结赌资5000余万元。2018年世界杯期间,广东警方更是破获了首个利用比特币进行网络赌球特大案件,涉及流水资金超过百亿。
值得注意的是,国家体育总局、公安部今年3月便联合发布了《关于严肃查处赌博、假球等违规违纪违法行为 切实强化行业自律自治的通知》,直指世界杯赌球问题,世界杯期间相关业务将受到严格查控。互联网+世界杯,刑不刑?怎么行?
一、常见世界杯竞猜玩法
互联网+世界杯的竞猜玩法,多为平台道具、虚拟货币等元素与世界杯相结合,引入常见的体育竞猜机制。
(1)下注方面,玩家可通过消耗法币、虚拟货币等方式直接下注,或通过充值会员、参与平台活动(如观看广告视频、打卡签到等)等方式获赠道具间接下注;
(2)玩法方面,基本为国内外体育竞猜机制,常见如竞猜冠军、出线队伍、比分、让分、角球、大小球、滚球等;
(3)奖励方面,分为虚拟奖励和实物奖励,虚拟奖励多为互联网道具和游戏虚拟货币,实物奖励还包括京东E卡等代金券。此外,还存在少量与第三方竞猜平台合作,通过推广广告或嵌入下注链接等方式绑定世界杯的情形。
本月7日,中国体彩官方也结合世界杯热点推出冠军、冠亚军竞猜游戏,用户可就预期冠军球队、冠亚军球队,在截止下注日前购彩等待兑现。
我们认为,世界杯期间的足球竞猜玩法,以世界杯赛事的输赢为基础,虽然属于明显射幸行为但在网络环境下并不必然违法,以网络游戏为例,若玩法整体表现为一种线上的虚拟游戏娱乐,其法律风险相对可控。
二、世界杯竞猜=赌博?
世界杯竞猜的核心刑事风险为开设赌场罪,当前游戏层面的监管规则最为具体,其核心内容如下:
来源 | 主要内容 |
《关于规范网络游戏经营秩序查禁利用网络游戏赌博的通知》 | 1、不得收取以“虚拟货币”等方式变相收取与游戏输赢相关的佣金; 2、开设使用游戏积分押输赢、竞猜等游戏的,要设置用户每局、每日游戏积分输赢数量,不得提供游戏积分交易、兑换或以“虚拟货币”等方式变相兑换现金、财物的服务,不得提供用户间赠予、转让等游戏积分转账服务,严格管理,防止为网络赌博活动提供便利条件。 |
《关于坚决打击赌博活动大力整顿彩票市场秩序的通知》 | 1、凡未经国务院批准擅自发行彩票或以有奖销售为名发行彩票,或以一定价款给付为前提,公开组织对某种竞赛进行竞猜,参与者可根据其给付价款和兑猜结果获得中奖权利的行为,均属非法发行或变相发行彩票的赌博行为,有关部门应依法予以查处。 2、严厉打击以“六合彩”、赌球等形式进行的赌博活动,重点打击组织赌博活动的庄家、赌头。 |
APP引入竞猜玩法后的涉赌案例,主要原因是奖励提现或者可兑换。
案件名 | 主要违法行为 |
“凌科体育”APP涉赌案 | (2021)沪0114刑初1151号 该软件提供电竞比赛各参赛队伍的输赢、赔率等相关数据,并设置竞猜赔率,以竞猜电竞比赛的方式开设赌场组织赌博活动; 赌徒在该软件内以1:1的比例充值人民币兑换成科豆,采用对电竞赛事结果在软件内使用科豆进行押注的方式上分; 博概率赢取豆芽分后,在APP商城内兑换虚拟物品“金砂”及“金砖”,后客户使用上述虚拟物品提现至银行卡等个人账户。 |
“大牛赛事”APP涉赌案 | (2021)沪0114刑初1304号 在该软件内设置竞猜赔率,以竞猜电竞比赛、体育比赛的方式进行网络赌博活动; 并由唐自坚(另案处理)在“大牛赛事”APP内植入积分商城,以积分兑换商品再“一键转卖”提现的形式招揽赌徒进行赌博。 |
“A8体育新闻”APP涉赌案 | (2019)粤03刑终2614号 A8体育新闻APP用户在APP充值页面用人民币充值球币,再用球币兑换竞猜币,然后用竞猜币下注竞猜赛事,根据赛事结果和赔率赔付竞猜币,下注赢取的竞猜币可以兑换京东E卡。 为规避法律风险和方便A8体育新闻APP赌客变现京东E卡,竞猜模块中抽奖京东E卡的中奖率由周伟操作后台设置为百分之百,实际上为兑换。 |
三、如何防范世界杯竞猜的法律风险
基于当前监管规范及实务案例,网络射幸玩法在形成入金、押注、出金的回环后将涉嫌开设赌场罪。世界杯竞猜玩法必然包含押注这一中间环节,为防范刑事风险,运营方应就“投入”、“产出”两端以严格把控。
(一)下注:禁止法币和虚拟货币
以法币直接充值的平台虚拟货币下注与真金下注无异,无论是否存在出金情形,均存在较大刑事风险。
以平台虚拟货币购买的二级货币或平台道具等方式下注的,应设置每日下注次数上限、每日下注金额上限、每次下注金额上限并予公示,该模式尚未直接落入监管红线,但建议公司就此类筹码的来源、用途采取进一步风控措施:
1、来源上:避免与法币直接关联
(1)如果二级货币或游戏道具基本通过一级货币直接兑换,则此类投注内容仍然与法币存在直接的牵连关系,较真金投注并无实质区别,刑事风险较大(见案例3);
(2)如果二级货币或游戏道具可通过签到奖励、任务奖励、充值回馈、虚拟币兑换等方式获得,与法币不存在直接牵连关系或牵连很弱,较真金投注存在实质区别,则刑事风险较低。
2、使用上:保留游戏或者互联网道具的功能性
(1)如果投注的二级货币或游戏道具除做下注筹码外无他用,则其本质与游戏外常见赌博筹码无异,刑事风险较大;
(2)如果投注的二级货币或游戏道具除做下注筹码外,也可直接进行游戏道具兑换,或实现其他游戏功能、服务,与游戏外常见的赌博筹码存在实质区别,则刑事风险较低。
(二)奖励:禁止现金和可流转代金券
奖励的把控包括奖品设置、账号管理、道具流转、客服规范等方面,其中以奖品设置、账号管理较为突出。
奖品设置应当避开法币,也不得为虚拟货币、可流转代金券(如京东卡等)与法币直接关联内容,刑事风险较大;可以考虑为游戏二级货币或游戏道具,但此类内容应确保无法为用户在游戏内交易,也无法兑换为法币、虚拟货币或可流转代金券;若以实物为奖品的,应当注意对实物的价格、获取方式加以把控,严禁用户收货前的实物回收变现行为。
实务中还存在通过场外账号租赁、买卖等方式,将投注奖品变相兑现的行为并从中抽成,如用户租用账号投注,出租方基于账号归还时的财产加以评估返现等。游戏公司应通过游戏公告等方式,对此类行为严格禁止。
四、滚球类博彩玩法引入红线
在出入金把控合规的前提下,投注玩法的设置也应慎重考量。查询赌球类裁判文书发现,相比中国体彩常见模式,滚球、波胆类玩法因较为刺激,商业价值突出。
此类玩法性质上为赌博玩法,现已禁止。其内庄家基于下注数额实时调整赔率,当前实务中往往同时牵涉开设赌场罪及诈骗罪,属于高危玩法。互联网公司等引用此类玩法则需要在入金层面做进一步限制,确保投注筹码与法币不存在任何关联,仅能通过参与游戏获取,无法通过充值兑换,即:该类玩法只能为平台运营商对玩家参与行为的免费奖励。
此外,不排除此类玩法为他人用作赌博工具,通过第三方群聊等方式在平台外进行赌博的情形,游戏公司对此存在较高监管义务,须在游戏公告、投注结果页等页面进行禁赌提示,并就游戏社群加以监管等,以免构成“明知”进而涉嫌帮信罪名。
鉴于游戏等网络文娱APP的可玩性特征,世界杯竞猜的引入成为可能,但可玩性的前提须是建立在虚拟现实基础之上,让游戏内经济系统与现实法币经济系统相隔离,方可贯彻“技术中立”的基本立场。否则互联网+世界杯将沦为线下非法博彩的线上化运营,面临较大刑事风险。